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信息查询
登录信息查询窗口,可以查询进出库历史记录和实时库存信息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报关报检]关于检验检疫费无法抵扣的通知
浏览次数:4964 次  发布时间:2014-10-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规定20138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而上海等地先行试验营改增的法规将同时废止。

从通知来看,检验检疫费将不再属于增值税抵扣项目,因此新政策实施后,该费用将不能再用于抵扣。受此影响,新政策实施后,我司将自81日起在开据检验检疫费发票给客户时,在代收代付的实际金额基础上,提高一定比例以弥补税金差异。

具体算法为:垫付检验检疫费 * 1.0678

我司将密切留意国家税务和财政部门的进一步详细解释,若有任何变动,将立即通知您。

           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咨询。感谢您对我司的一直以来的支持。
【上一条】[报关报检]关于海关进一步加强监管查验货物要求的通知
【下一条】[公司新闻]公司新网页发布啦!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欣汇物流
  诚驿物流
  文冉船务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我们的仓库
  外高桥保税库
  闵行分拨中心
我们的运输
  全国及市内运输
我们的服务
  报关报检服务
  仓库增值服务
  运输增值服务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系统
  系统介绍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 2013 W&S Logistic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40722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1964号